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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

4.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

(55)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我们党建军治军的基本方略。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全面依法治国总体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强军目标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要依法治国,军队要依法治军。”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一支现代化军队必然是法治军队。

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依法治军的核心和根本要求。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紧紧围绕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着眼全面加强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坚持战斗力标准,坚持官兵主体地位,坚持依法和从严相统一,坚持法治建设与思想政治建设相结合,创新发展依法治军理论和实践,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

(56)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要求我们的治军方式发生一场深刻变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军队越是现代化,越是信息化,越是要法治化。”在信息网络时代,战争过程日益科学化,军队建设、管理和作战行动更加强调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这就要对军队各方面进行严格规范,建立一整套符合现代军事发展规律、体现我军特色的科学的组织模式、制度安排和运作方式,推动军队正规化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各级要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抓好工作,努力实现三个根本性转变,即从单纯依靠行政命令的做法向依法行政的根本性转变,从单纯靠习惯和经验开展工作的方式向依靠法规和制度开展工作的根本性转变,从突击式、运动式抓工作的方式向按条令条例办事的根本性转变,在全军形成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行动、官兵依法履职的良好局面。

军无法不立,法无严不威。要直面问题,围绕构建系统完备、严密高效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军事法治实施体系、军事法治监督体系、军事法治保障体系,抓好军事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要用强军目标审视和引领军事立法,提高军事法规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操作性。军事法规制度建设必须同国家法律体系建设进程相协调,同我军建设、改革和军事斗争准备实践相适应。要加强同国家立法工作的衔接,突出加强改革急需、备战急用、官兵急盼的军事法规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实在管用、系统配套的中国特色军事法规制度体系。要推进军事法规制度建设集成化、军事法规法典化,推进军事司法制度改革。要坚持严字当头,强化执纪执法监督,严肃追责问责,把依法从严贯穿国防和军队建设各领域全过程,真正使铁规生威、铁纪发力。要抓住治权这个关键,构建严密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强化全军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首先要让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使全军官兵信仰法治、坚守法治。没有这一条,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难以推进的。要在全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训练纳入部队教育训练体系,把培育法治精神作为强军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官兵将法治内化为政治信念和道德修养,外化为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依法治军关键是依法治官、依法治权。领导干部要自觉培养法治思维,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按规则正确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

锻造法纪严、风气正的过硬基层。以严明的法治和纪律,凝聚铁的意志、锤炼铁的作风、锻造铁的队伍。全面落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贯彻条令条例,坚持按纲抓建。对基层建设有关政策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搞好科学论证,做好立改废释工作。严格管理部队,坚持严格要求同热情关心相结合,坚持纪律约束同说服教育相结合,确保部队高度集中统一和安全稳定。把正风肃纪反腐压力传导到基层,深入纠治官兵身边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把基层搞得清清爽爽。